网站标签主要职责: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与相关课题项目的研究与服务;为部机关、 直属单位和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承办部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及组织评审;面向建设行业组织各类人才培训与人才咨询;开展人才职业推荐与人才测评服务;负责建设人才信息网络的开发与服务、 收集、 整理、 存储和发布行业人才供求信息、 开展国际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网站描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2月成立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处、综合业务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职业培训部、咨询服务部等职能部门。1998年经人事部批准,中心获得国家首批“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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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快照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登 录 首 页 中 心 介 绍 中 心 简 介 部 门 简 介 联 系 我 们 网 站 地 图 人 事 代 理 校 园 招 聘 〉 政 策 法 规 办 事 指 南 政 策 问 答 职 称 评 审 公 开 招 聘 档 案 管 理 办 事 指 南 政 策 法 规 政 策 问 答 表 格 下 载 职 业 培 训 培 训 信 息 相 关 下 载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编 制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介 绍 H R 互 动 平 台 H R 互 动 平 台 党 建 工 作 工 作 动 态 学 习 专 栏 党 章 党 规 支 部 工 作 指 导 党 史 学 习 专 栏 二 十 大 学 习 专 栏 主 题 教 育 首 页 中 心 介 绍 人 事 代 理 职 称 评 审 公 开 招 聘 档 案 管 理 职 业 培 训 管 理 咨 询 H R 互 动 平 台 党 建 工 作 最 新 动 态 : 紧 急 通 知 通 知 通 知 公 告 更 多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2 0 2 5 年 度 . . . 2 0 2 5 / 0 4 / 2 2 部 属 事 业 单 位 第 一 批 公 开 招 聘 应 届 毕 业 生 笔 试 . . . 2 0 2 5 / 0 3 / 1 9 部 属 事 业 单 位 2 0 2 5 年 度 第 一 批 公 开 招 聘 应 届 毕 . . . 2 0 2 5 / 0 3 / 0 3 部 属 事 业 单 位 2 0 2 5 年 度 第 一 批 公 开 招 聘 2 2 人 2 0 2 5 / 0 2 / 1 9 部 属 事 业 单 位 2 0 2 5 年 度 第 一 批 公 开 招 聘 应 届 毕 . . . 2 0 2 5 / 0 2 / 1 9 招 聘 信 息 更 多 + 中 国 勘 察 设 计 协 会 2 0 2 5 年 招 聘 人 员 公 告 2 0 2 5 / 0 4 / 0 8 中 外 建 设 信 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聘 启 事 2 0 2 5 / 0 3 / 1 2 中 国 土 木 工 程 学 会 招 聘 启 示 2 0 2 4 / 1 2 / 0 4 中 外 建 设 信 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聘 岗 位 情 况 2 0 2 4 / 0 8 / 0 7 中 国 市 政 工 程 华 北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 . . 2 0 2 4 / 0 5 / 2 4 新 闻 资 讯 更 多 +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青 年 理 论 学 习 小 组 举 办 交 流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党 委 赴 平 西 情 报 联 络 站 纪 念 . . . 2 0 2 5 / 0 4 / 2 3 凝 心 聚 力 担 使 命 团 结 奋 进 谱 新 篇 — — 人 力 资 源 . . . 2 0 2 5 / 0 4 / 2 2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第 二 批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领 域 应 急 . . . 2 0 2 5 / 0 4 / 0 3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村 镇 建 设 司 开 展 第 一 期 乡 村 . . . 2 0 2 4 / 1 2 / 2 0 展 现 技 能 人 才 风 采 , 展 示 技 术 发 展 成 果 — — . . . 2 0 2 4 / 1 1 / 0 1 部 署 安 全 生 产 共 谋 改 革 发 展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 . . 2 0 2 4 / 1 2 / 1 8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党 委 开 展 . . . 2 0 2 4 / 1 0 / 1 4 政 策 问 答 档 案 管 理 人 事 代 理 如 果 原 始 档 案 中 有 记 载 不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的 或 出 现 错 别 字 的 怎 么 办 ? 根 据 《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五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 流 动 人 员 人 事 档 案 管 理 服 务 规 定 〉 的 通 知 》 ( 人 社 部 发 〔 2 0 2 1 〕 1 1 2 号 ) 规 定 : “ 流 动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因 办 理 个 人 合 法 权 益 保 障 等 事 项 申 请 开 具 相 关 证 明 , 档 案 管 理 服 务 机 构 可 依 据 档 案 材 料 记 载 出 具 存 档 、 经 历 、 亲 属 关 系 等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 我 中 心 可 依 据 档 案 材 料 记 载 出 具 存 档 、 经 历 、 亲 属 关 系 等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如 果 出 现 档 案 与 实 际 不 符 或 错 别 字 现 象 , 存 档 人 员 可 向 有 关 单 位 ( 机 构 ) 提 供 其 他 可 以 佐 证 的 材 料 ( 如 近 亲 属 人 事 档 案 证 明 、 户 籍 证 明 、 学 籍 证 明 等 ) 。 因 办 理 党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能 否 复 印 党 员 档 案 材 料 ? 办 理 党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需 要 复 印 党 员 材 料 属 于 基 层 党 组 织 管 理 党 员 工 作 需 要 , 可 按 查 阅 人 事 档 案 程 序 办 理 。 需 要 复 制 档 案 材 料 的 , 应 由 党 委 在 《 介 绍 信 》 中 申 明 复 印 材 料 具 体 内 容 要 求 。 流 动 人 员 人 事 档 案 的 范 围 有 哪 些 ? 根 据 《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五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 流 动 人 员 人 事 档 案 管 理 服 务 规 定 〉 的 通 知 》 ( 人 社 部 发 〔 2 0 2 1 〕 1 1 2 号 ) 规 定 , 流 动 人 员 人 事 档 案 主 要 包 括 : 1 .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和 社 会 组 织 聘 用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 2 . 辞 职 辞 退 、 解 除 ( 终 止 ) 聘 用 ( 劳 动 ) 合 同 、 取 消 录 ( 聘 ) 用 、 被 开 除 等 与 用 人 单 位 解 除 或 终 止 人 事 ( 劳 动 ) 关 系 的 未 就 业 的 原 机 关 公 务 员 、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军 队 文 职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 3 . 未 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及 中 专 毕 业 生 的 人 事 档 案 ; 4 . 自 费 出 国 ( 境 ) 留 学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及 其 他 因 私 出 国 ( 境 )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 5 . 外 国 企 业 常 驻 代 表 机 构 的 中 方 雇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 6 . 自 由 职 业 或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 7 . 其 他 流 动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更 多 + 试 用 期 不 签 合 同 不 上 社 保 ? 违 法 ! 7 月 走 出 校 园 参 加 工 作 , 很 多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目 前 正 处 在 试 用 期 阶 段 。 “ 用 人 单 位 以 试 用 为 由 不 签 劳 动 合 同 、 不 上 社 保 , 工 资 也 很 低 。 这 么 做 合 理 合 法 吗 ? ” 一 些 人 遇 到 “ 试 用 期 困 惑 ” 。 北 京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相 关 负 责 人 表 示 , 在 实 践 当 中 , 会 有 一 些 公 司 以 试 用 为 由 , 不 跟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而 只 是 签 一 个 短 期 的 试 用 期 合 同 。 这 种 做 法 并 不 合 法 。 因 为 员 工 从 第 一 天 到 用 人 单 位 上 班 并 向 用 人 单 位 开 始 提 供 劳 动 , 即 自 用 工 之 日 起 双 方 已 建 立 正 式 的 劳 动 关 系 , 且 无 论 双 方 所 约 定 的 试 用 期 期 限 多 长 , 都 是 包 含 在 正 式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范 围 内 的 , 并 不 需 要 等 试 用 期 结 束 后 才 “ 转 正 ” , 也 就 无 所 谓 “ 转 正 ” 之 后 双 方 才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一 说 。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1 9 条 对 单 独 约 定 的 试 用 期 的 效 力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 劳 动 合 同 仅 约 定 试 用 期 的 , 试 用 期 不 成 立 , 该 期 限 为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也 就 是 说 , 所 谓 试 用 期 合 同 就 是 劳 动 合 同 、 所 谓 试 用 期 期 限 就 等 同 于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如 果 用 人 单 位 在 此 情 况 下 辞 退 劳 动 者 、 解 除 所 谓 “ 试 用 期 劳 动 合 同 ” , 很 可 能 被 认 定 为 违 法 解 除 。 还 有 企 业 认 为 , 试 用 期 内 不 缴 社 保 , 试 用 期 过 后 一 次 性 补 缴 。 实 际 上 , 法 律 并 没 有 如 此 规 定 。 根 据 《 劳 动 合 同 法 》 规 定 , 试 用 期 包 含 在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内 , 试 用 期 也 属 于 合 同 期 的 一 个 部 分 。 因 此 , 员 工 在 试 用 期 也 有 权 享 受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 包 括 养 老 保 险 、 工 伤 保 险 、 医 疗 保 险 等 。 “ 因 为 是 试 用 期 , 只 发 基 本 工 资 ” “ 试 用 期 工 资 只 有 老 员 工 的 5 0 % ” 一 些 试 用 期 员 工 吐 槽 自 己 跟 老 员 工 同 工 不 同 酬 。 这 些 诉 求 也 是 有 法 律 依 据 的 。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2 0 条 规 定 : “ 劳 动 者 在 试 用 期 的 工 资 不 得 低 于 本 单 位 相 同 岗 位 最 低 档 工 资 或 者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工 资 的 8 0 % , 并 不 得 低 于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 ” 还 有 一 点 需 要 提 醒 劳 动 者 的 是 , 试 用 期 时 间 也 不 是 全 凭 用 人 单 位 说 了 算 的 。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3 个 月 以 上 不 满 1 年 的 ,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1 个 月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1 年 以 上 不 满 3 年 的 ,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两 个 月 ; 3 年 以 上 固 定 期 限 和 无 固 定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 养 老 险 缴 费 不 足 1 5 年 可 延 长 缴 费 职 工 在 达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且 养 老 保 险 累 计 缴 费 满 1 5 年 时 , 就 可 以 按 月 领 取 养 老 金 。 如 果 到 时 候 没 缴 够 1 5 年 怎 么 办 ? 还 能 不 能 领 养 老 金 了 ? 这 是 参 保 人 员 普 遍 关 心 的 一 个 问 题 。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相 关 负 责 人 表 示 , 根 据 《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 若 干 规 定 》 , 参 加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个 人 达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时 , 累 计 缴 费 不 足 1 5 年 的 , 可 以 延 长 缴 费 至 满 1 5 年 ; 《 社 会 保 险 法 》 实 施 前 ( 2 0 1 1 年 6 月 3 0 日 ) 参 保 、 延 长 缴 费 5 年 后 仍 不 足 1 5 年 的 , 可 以 一 次 性 缴 费 至 满 1 5 年 。 可 如 果 参 保 人 不 愿 意 延 长 缴 纳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那 又 该 怎 么 办 呢 ? 这 种 情 况 可 以 申 请 转 入 户 籍 所 在 地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享 受 相 应 的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 延 长 缴 费 和 转 入 城 乡 居 民 养 老 保 险 都 不 愿 意 的 , 个 人 可 以 书 面 申 请 终 止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 终 止 了 关 系 , 也 不 用 担 心 之 前 的 钱 白 交 了 , 个 人 账 户 的 钱 会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本 人 。 还 有 不 少 参 保 人 员 的 情 况 是 , 到 了 四 五 十 岁 的 年 纪 , 养 老 保 险 缴 费 早 就 满 1 5 年 了 , 但 由 于 照 顾 家 庭 、 从 事 自 由 职 业 等 原 因 , 从 单 位 离 职 后 不 再 参 加 社 保 。 大 家 也 会 有 疑 问 — — “ 那 我 将 来 还 能 领 到 养 老 金 吗 ? ” 当 然 可 以 ! 但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 并 不 是 从 停 止 参 保 缴 费 的 时 候 就 可 以 领 取 养 老 金 了 , 而 是 要 达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后 才 能 领 取 。 比 如 男 性 参 保 人 员 老 王 , 5 5 岁 时 辞 职 不 干 了 , 养 老 保 险 已 经 缴 够 2 8 年 , 那 么 他 要 在 达 到 6 0 周 岁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后 才 能 领 取 养 老 金 。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上 下 限 具 体 有 何 影 响 市 人 社 局 、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北 京 市 税 务 局 近 日 联 合 发 布 《 关 于 统 一 2 0 2 2 年 度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上 下 限 的 通 知 》 , 7 月 1 日 起 , 本 市 2 0 2 2 年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上 限 确 定 为 月 3 1 8 8 4 元 , 下 限 为 月 5 8 6 9 元 。 不 少 市 民 咨 询 :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的 上 、 下 限 对 我 有 什 么 影 响 ? 市 人 社 局 相 关 负 责 人 解 释 , 职 工 以 本 人 上 一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资 为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 按 照 8 % 的 比 例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我 国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遵 循 “ 多 缴 多 得 、 长 缴 多 得 ” 的 激 励 约 束 制 度 , 也 就 是 说 , 参 保 职 工 的 社 保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由 本 人 工 资 确 定 , 挣 的 多 , 缴 的 多 , 当 然 最 终 与 缴 费 年 限 相 同 的 参 保 人 相 比 养 老 金 也 多 。 为 此 , 国 家 确 定 了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的 下 限 和 上 限 , 本 人 工 资 低 于 缴 费 下 限 , 以 缴 费 下 限 作 为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 超 过 缴 费 上 限 的 部 分 不 计 入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 本 人 工 资 在 缴 费 下 限 和 缴 费 上 限 之 间 的 人 员 不 受 影 响 。 此 外 , 这 个 缴 费 基 数 上 、 下 限 还 关 系 着 灵 活 就 业 参 保 人 员 的 缴 费 标 准 。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可 自 愿 参 加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缴 费 工 资 基 数 根 据 个 人 情 况 在 缴 费 下 限 至 上 限 间 自 主 选 择 。 目 前 , 灵 活 就 业 参 保 人 员 可 在 5 8 6 9 元 至 3 1 8 8 4 元 范 围 内 自 选 缴 费 基 数 , 月 缴 纳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的 范 围 在 1 1 7 3 . 8 元 至 6 3 7 6 . 8 元 之 间 , 月 缴 纳 失 业 保 险 费 在 5 8 . 6 9 元 至 3 1 8 . 8 4 元 之 间 。 医 保 缴 费 额 度 则 是 固 定 的 , 今 年 月 缴 纳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为 5 2 0 . 8 元 。 更 多 + 友 情 链 接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科 院 人 事 局 中 科 院 北 京 分 院 中 国 科 学 院 招 聘 网 中 国 科 学 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全 国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C o p y r i g h t © 1 9 9 9 2 0 2 0 m o c h r . c o m A l l r i g h t s r e s e r v e d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中 心 版 权 所 有 京 I C P 备 1 4 0 2 6 2 4 2 号 1 投 诉 电 话 : 0 1 0 5 8 9 3 3 0 0 3 投 诉 邮 箱 : r c b g s @ m o h u r d . g o v .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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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阿拉伯语:علاءالدين)意为“信仰的尊贵”。 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英文“AladdinHoldingsGroupCo.,Ltd”,简称“阿拉丁控股集团”),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成立,坚持产业投资和科技创新两个战略方向,聚焦“环保能源”与“消费服务”两条产业赛道,实现稳健投资与创新发展。 集团旗下主要产业板块有阿拉丁环保集团、阿拉丁能源集团、阿拉丁科技集团、阿拉丁旅游集团、阿拉丁文化传媒集团等。截至目前,已战略投资远达环保(600292.SH)、银星能源(000862.SZ)、中铝国际(601068.SH)、航天科技(000901.SZ)、三元股份(600429.SH)、新华传媒(600825.SH)、大悦城(000031.SZ)、横店影视(603103.SH)等30余家知名上市公司。基于集团战略发展规划,还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铝业集团、长江三峡集团、华润集团、中粮集团等央企达成了深度合作。 集团总部在北京。阿拉丁控股集团秉承“专业、谨慎、诚信、创新”的企业理念,致力发展成为一家以产业投资管理与科技创新服务为核心的国际性综合企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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